1、被打的孩子
之前熱搜上有這樣一條新聞——“韓國政府收回家長處分權”。
這時,大家都問:“政府還賦予家長打孩子的權力嗎?”
在熱搜這個平淡無奇的新聞背后,是成千上萬被虐待的韓國兒童。
從2001年到2017年,韓國虐待兒童的報告增加了至少十倍,達到22,386起,其中77%是兒童的父母。
正是其中一起令全國震驚的虐童事件推動了這項法案的修訂。
去年6月,韓國警方逮捕了一名40歲的女子,指控她將男友的兒子鎖在行李箱中長達7個小時,最終導致男孩窒息而死。
該女子坦承,這樣做的唯一原因是“他很調皮”。
然而,體罰致死絕非偶然:
去年,一名37歲的婦女殺害了她4歲的女兒。
警察到達現場時,發(fā)現女孩一絲不掛地躺在冰冷的浴室里。
女孩的母親用攪拌機幾次擊打女孩的頭部后,將她扔到浴室地板上,造成二次頭部外傷。四個小時后,女孩死了。然而,這場悲劇的導火索卻只有——個女生尿床。
在韓國,學校也有懲罰學生的權利。然而,一名學生錄制并上傳了一段教師用木劍毆打學生的視頻,引發(fā)了一場全球辯論,并推動了該法律的修訂和完善。老師的處分權也在2010年被取消。隨著更多的暴行被曝光,韓國政府和社會不得不重新審視這個問題。
2、父母可以打孩子嗎?
1960年韓國修改民法,賦予父母“符合社會習俗”的懲戒權,本意是幫助父母補習,卻被誤認為是國家對棒子教育的肯定。
起初,老師和長輩只是暴徒,但后來他們發(fā)展成打屁股和打頭.
漸漸地,父母對孩子的體罰變得麻木,甚至孩子也習慣了被虐待。
體罰越來越嚴重有一個原因:沒有社會干預。
很多網友反映,韓劇(包括偶像劇)能感受到韓國人的暴力傾向。父母打孩子很常見,長輩打晚輩也很常見,一般都是頭。
這也能反映出打罵在韓國是被廣泛認可和接受的。
因此,這項立法修正案雖然是對兒童保護事業(yè)的進一步推動,但卻遭到了很多家長,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強烈反對。
在去年對1000人的調查中,近80%的人同意體罰是必要的。
韓國很多父母不僅認為孩子太任性,不打不聽,還認為孩子是個人財產,如何管教父母說了算。
在韓國的一次街頭采訪中,中年受訪者認為體罰不文明,但可以理解。
一位阿姨說,孩子經常在外面玩耍,很多時候忘記了回家的時間,之前可能會發(fā)出幾次口頭警告,但后來覺得口頭警告沒有威懾作用,只能動棍子。
“有時候我不做是因為我知道那是錯的,但是我覺得我不應該做是因為我受傷了。”
但是,年輕人認為體罰就像欺凌,不僅可以讓他們改正錯誤,還可以讓他們與父母疏遠。
中國也有很多人反對這個法案。
在新浪,很多博主發(fā)起了“父母能打孩子嗎?”“環(huán)球博物館”和“國家商報”贊助的近40%的選票認為“可以”。
3、為什么棍子教育沒用?
之前的虐童案是一種極端的懲罰;
然而,大多數父母使用普通的懲罰。
這些父母大多要工作,要照顧孩子,還要處理各種瑣碎的家務。通常,他們對自己的孩子沒有多少耐心和精力。
對他們來說,紀律處分是快速結束孩子問題的有效手段。
如果父母只會在不會教的時候動粗,是嗎?
答案是否定的。
結束問題不代表解決問題。
臨床心理學博士勞拉馬日本京都電子工業(yè)株式會社認為,當孩子做錯事或有負面情緒時,父母會使用體罰,這不僅沒有用,甚至會對孩子的個人成長產生相反的影響。原因如下:
(1)體罰會讓孩子以自我為中心,缺乏同理心
因為體罰會讓孩子專注于“被懲罰”的痛苦情感結果;
而不是做錯事,反而會導致不好的事實。
比如孩子傷害了同學,被父母懲罰,他只會覺得很痛苦,不會考慮被他打的孩子的痛苦。
這樣,孩子在做錯事的時候,思考的是如何逃避,撒謊,減少被懲罰,而沒有考慮錯的行為本身有什么錯。
(2)體罰不僅能阻止錯誤的事情,還能讓孩子重復同樣的錯誤
很多孩子本性并不壞,只是偶爾做“壞事”。
但是過度的懲罰就像告訴他們你是個壞人。
如果孩子經常收到這樣的暗示,會不自覺地內化這種觀點,認同父母——說我是壞人。
武志紅老師曾經說過,要警惕“自我實現的預言”。如果你相信自己是一個壞人,你會做更多的壞事,以使自己的行為和認知一致。
令父母頭疼的“孩子之王”,往往是越打越毀。
(3)體罰壓抑兒童情緒,助長暴力
當孩子受到體罰時,他們看到的是父母可以隨意使用暴力,他們會認為這是一種合法的手段。長大后更傾向于用暴力解決問題;
另一方面,很容易進入暴力關系,反復經歷“毆打”,因為這種感覺對他們來說是熟悉的、正當的。
在《新警察故事》中,吳彥祖飾演的阿祖出身名門,但從小被父親拳打腳踢,逐漸積累起對警察的仇恨。
后來他找了幾個同伙開始了殺警察的游戲,造成了無數傷亡。
最后,為了不被父親帶領的警察抓住,他選擇了自殺。
雖然這個例子有點偏激,但是高壓教育的結果大多注定是兩敗俱傷。
此外,暴力會滋生或放大兒童的恐懼。為了逃避恐懼,可能會導致幻想、噩夢、分裂、神游等等。
4、不要用懲罰來“保護”孩子
從某種程度上來說,父母是在“保護”自己的孩子免受“社會毆打”。
這里的保護并不是真正的保護,而是一個屏障。
體罰是變相屏蔽,阻止孩子真正承擔做錯事的后果。
父母要孩子健康成長,就要懂得放下,讓孩子“一個人做事”。
李松蔚老師分享了一個例子:
一個小學生在家寫作業(yè)太慢,她媽媽想讓他快點寫完。她可能會說:“以你的速度,你不可能在晚上10點完成。要不要睡覺?”!"
孩子害怕,不是因為寫不完作業(yè),而是害怕被媽媽打罵。所以一旦父母疏于管教,孩子立刻變回不愿意做作業(yè)的狀態(tài),因為他們認為這是父母的事。
但如果我媽換個方式說:“你要注意作業(yè)的速度,不要10點就做,按時睡覺?!?/p>
孩子們可能第一次感到如此快樂,以至于他們不必做作業(yè)。
但是第二天回學校,就被老師批評,被同學嘲笑。然后孩子就會意識到作業(yè)沒做好的后果是這樣的。
為了不被批評或嘲笑,他會有意識地調整作業(yè)的速度。
很多孩子覺得不寫完作業(yè)無所謂,不是因為對老師的批評免疫,而是覺得父母的問題不是自己的。
只有讓孩子知道自己要承擔做錯事的后果,他們才會逐漸認識到“父母的事”和“自己的事”的區(qū)別和界限,從而做出判斷,調整自己的行為。
這需要一個過程。
在這個過程中,最重要的是父母要做到兩件事:信任和尊重。
5、尊重是最重要的導師
我們經常發(fā)現孩子越大越難養(yǎng)。隨著自我意識的上升,父母說要去東方,其實就是去西方,真的很頭疼。
父母不想打罵,不想管教,只是不敢讓孩子犯錯。
其實對于孩子來說,最好的教育手段不是懲罰,也不是獎勵,而是信任和尊重。
個體心理學大師阿德勒認為,懲罰或獎勵的本質是“垂直關系”的產物,——你抬頭看低位,我低頭看高位,我優(yōu)于你,所以你聽話我就表揚你,不聽話我就懲罰你。
這種垂直關系是壓迫性和剝削性的,會閹割孩子的自我獨立。
很多孩子吵鬧,不是為了別的,只是希望自己的發(fā)言能得到關注和尊重。
如果不使用獎懲,如何糾正孩子的行為?
阿德勒的回答是:像兩個平等的人一樣互相尊重。
你首先要相信孩子在成長,有基本健全的人格。
尊重的視角是正面的。
我們比孩子有更強的生存能力,孩子的成長需要我們的引導。
幫助他們認清自己的情緒,用更好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情緒和訴求。
幫助他們成為更健全更成熟的人。
不:“你怎么能這樣?”
而是“你對這件事有什么看法?”
當孩子覺得自己不是被大人管教控制,而是來幫他的時候,就會覺得自己是一個獨立的人,受到尊重。
他不會通過說傻話、做傻事來顯示自己的存在;
會放下對抗的態(tài)度,傾聽和思考長輩的話。
這樣你就不必通過打罵孩子來“解決問題”,而是變對抗為合作,和孩子一起解決眼前的問題。很多長輩看不起孩子,尊重孩子,并不容易,因為他們所處的班級環(huán)境比較嚴格,很難一下子改變觀念。
但是,如果長輩稍有改變,孩子也能感受到。請相信這個。
家庭教育本身就是父母和孩子共同培養(yǎng)的一門學科,雙方都要獨立成長。
6、最后
刑法教授羅翔在兒童家庭暴力第一期的視頻中說:
孩子是上天最好的禮物,只給父母暫時保留。
父母不要認為孩子是自己的財產,隨意打罵;
不要試圖堅持,因為孩子終究會長大;
我們不質疑父母對孩子與生俱來的愛,但落后的法律需要修正,過于簡單粗暴的育兒方式需要重新審視。
畢竟,重要的不是體罰合法化,而是體罰不再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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